穿越之最强败家子

穿越之最强败家子

作者: 爱吃昆虫的金道千

穿越重生连载

《穿越之最强败家子》火爆上线啦!这本书耐看情感真作者“爱吃昆虫的金道千”的原创精品丁凡陆千雪主人精彩内容选节:“砰!”门板撞在墙上的闷把丁凡从混沌里拽出后脑勺的钝痛像扎了根他刚睁开三柄闪着寒光的柴刀就晃到了眼前——为首的络腮胡唾沫横嗓门震得人耳朵疼:“丁凡!五百两赌今天不卸你胳膊当柴烧!”丁凡脑子“嗡”的一陌生记忆翻江倒海:他本是现代特种部队的王牌狙击执行任务时被炸弹掀一睁眼竟成了大乾王朝临州丁家的嫡这原主也是个“人才”,三年败光爹丁百万的家还染上赌昨天...

2025-09-18 20:22:14
“砰!”

门板撞在墙上的闷响,把丁凡从混沌里拽出来。

后脑勺的钝痛像扎了根刺,他刚睁开眼,三柄闪着寒光的柴刀就晃到了眼前——为首的络腮胡唾沫横飞,嗓门震得人耳朵疼:“丁凡!

五百两赌债,今天不还,卸你胳膊当柴烧!”

丁凡脑子“嗡”的一声,陌生记忆翻江倒海:他本是现代特种部队的王牌狙击手,执行任务时被炸弹掀飞,一睁眼竟成了大乾王朝临州丁家的嫡子。

这原主也是个“人才”,三年败光爹丁百万的家产,还染上赌瘾,昨天输了五百两,把家里最后一间铺面押给了眼前这伙人。

更荒唐的是,原主为骗钱还赌债,去骚扰知府千金陆千雪,被当众泼了茶水,连街头糖葫芦小贩都编了顺口溜:“丁家郎,脸不厚,追千金,喝凉茶!”

络腮胡见他发愣,伸手就抓他衣领:“装死?

今天要么还钱,要么……”话没说完,丁凡身体先动了——特种兵的格斗本能刻在骨子里,他侧身避开,屈肘顶在络腮胡肋骨上,却故意收了三分力。

只听“哎哟”一声,络腮胡蜷在地上哼哼,却没伤筋动骨。

剩下两个壮汉懵了:这还是那个被扇耳光都不敢还手的丁凡?

丁凡甩了甩发沉的脑袋,眼神冷得像冰,话却留了余地:“五百两我认,但要三天时间,还你六百两。”

“放屁!

你这败家子,三天能凑出六百两?

除非天上掉银子!”

络腮胡疼得龇牙。

丁凡没废话,走到桌边抄起毛笔——穿越前为伪装身份练过几年,笔锋刚劲却不张扬。

他蘸了墨,在宣纸上写下:“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写完随手一放,没等众人细看,门外就传来清脆的脚步声。

淡紫色襦裙飘进来,陆千雪的身影刚出现,周围的空气都亮了几分。

她本是来看热闹的——毕竟原主前些天骚扰过她,倒要看看这败家子怎么收场。

可一进门,目光就落在了宣纸上,眉梢轻轻蹙起:这诗意境开阔,倒不像丁凡能写出来的,难道是抄的?

络腮胡也瞥见了诗,嗤笑:“装什么文人!

写句破诗能当银子用?”

丁凡转头看向陆千雪,嘴角勾出一抹痞气却不油腻的笑:“陆小姐来得正好,不如做个见证?

三天后我还不上钱,任凭处置;但要是还上了,还请这位兄台把铺面还回来。”

陆千雪盯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没有原主的猥琐,却藏着她看不懂的从容。

她沉吟片刻,轻轻点头:“好,我作证。

但丁公子,你最好说到做到,别再丢丁家的脸。”

说完转身离开,裙摆飘过时,又忍不住回头扫了眼那行诗,心里的疑惑更重了。

络腮胡见陆千雪开口,不敢再闹,撂下句“三天后我再来”,带着人灰溜溜地走了。

屋里终于安静,丁凡瘫坐在椅子上揉太阳穴。

五百两,三天,对现在一穷二白的丁家是天文数字。

但他是谁?

是经历过生死的特种兵,最擅长在绝境里找出路。

他看着桌上的诗,眼睛亮了——原主虽败家,却生在书香门第,家里藏着不少古籍。

更重要的是,大乾王朝文风鼎盛,一首好诗能值千金。

“看来第一步,得靠‘抄诗’捞第一桶金了。”

丁凡喃喃自语,嘴角扬起笑。

没注意到,门外扒着门缝的老管家福伯,正擦着眼泪嘀咕:“老爷,少爷终于醒了!

就是刚才那肘子顶人的架势,怎么看都像街边耍把式的?

还有那诗,真不是少爷偷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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